新闻出版总署通知:涉及"文革"音像品须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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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2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钟欣)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要求各音像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等规定,严格履行备案程序,对属于重大选题的音像制品(包括再版),出版前都必须送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消息称,鉴于目前有不少音像出版单位盲自追求热点卖点,或热衷于引进境外节目
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此指出,凡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可能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产生较大影响的音像制品选题,均属于重大选题范畴。 《通知》强调,今年大事、纪念日比较集中,如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领袖人物逝世30周年,“文革”开始40周年、结束30周年,唐山地震30周年。新闻出版署要求,对重要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述,音像出版管理单位和音像出版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敏锐性。 《通知》还强调,现有音像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超范围出版重大选题类音像制品,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非出版单位合作出版重大选题类音像制品。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