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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互办“国家年”是中俄关系史上的里程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0:19 新华网

  新华网7月14日消息 7月14日上午10时,中俄“国家年”中方组委会秘书长兼政治组组长、外交部部长助理李辉做客新华网,就中国“俄罗斯年”活动项目以及中俄关系等问题同网友在线交流。下面是访谈节录:

  主持人:网友“新闻连连看”问:中俄为什么要互办"国家年"活动?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形式?

  李辉:有的网友已经知道,2001年7月,中俄两国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这个文件是指导中俄关系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落实好《条约》的原则和精神,胡锦涛主席和普京总统指示两国外交部制定《<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双方在《纲要》中确定要互办"国家年"。2004年10月普京总统访问中国时,两国元首批准了《实施纲要》。

  2005年7月1日,胡锦涛主席访问俄罗斯期间,两国元首正式宣布,为全面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向前发展,双方决定2006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年"、2007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

  中俄互办"国家年"活动在中俄关系史上还是第一次,是涉及政治、经济、人文、军事等各领域的系统工程。“国家年”的特点就是参与层次高,活动规模大,涵盖范围广,社会效应深。目的就是进一步宣传中俄友好,增强政治互信,增进传统友谊,推动两国各领域的务实合作,巩固中俄友好的社会基础,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迈向更高的水平,实现两国共同繁荣,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这就是中俄举办“国家年”的目标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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