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企业国有产权上半年交易近4亿元六道“防火墙”严防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05 江南晚报

  本报讯无锡市国资委昨天公布的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全市产权交易机构积极推进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严格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高筑六道“防火墙”,严防商业贿赂在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发生。上半年转让企业国有产权20宗,成交金额3.94亿元,与资产评估值相比净增1019万元,增值2.65%。

  今年以来,市产权交易机构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筑起了严防商业贿赂的六道“防火墙”。一是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自查工作。二是产权转让项目必须由产权持有单位按程序进行审报,不得越权或越级审批。三是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公开进行,严禁场外交易。四是坚持公允性原则。做到信息公开,交易信息在规定的媒体和网站上,按规定的时限进行公开披露,广泛征集受让者;公平竞争,不设排他性条文;公正交易,防范暗箱操作。五是确立挂牌价原则。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必须以资产评估值为挂牌价的参考依据,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六是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企业的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各种社保费用。改制后的企业应依法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按规定为职工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老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