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示范区 查指标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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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19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刘萍 徐兴) 本报讯创建国家级生态示区试点工作目前在云南省峨山全面展开。据了解,峨山力争在2010年前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并通过示范区建设实现全县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初步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社会进步等方面都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的要求,并力争在2020年前建成生态县。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生态示范区建设指标共有5类26项,生态示范区、生态乡镇建设是生态县建设的基础,为此,2005年峨山对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考核指标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有11项指标暂时未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或没有统计。 为此,峨山县将围绕这11个未达标的要求将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法规、政策;对建设中的项目和资源开发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足额收缴排污费,使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十五小”关停率100%;以确保3年以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确保不出现滥捕、乱猎、滥采、乱挖和乱砍滥伐的恶性事件。并积极建设生态农业型示范区、生态破坏恢复治理型示范区、生态旅游型示范区,力争在短时间内,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指标3类地区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