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欠薪得付赔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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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2:51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助 实习生麻欣)今年,本市将依法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和工资支付登记制度,严格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必须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同时应当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有资金而故意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据介绍,本市将对存在欠薪问题的企业建立欠薪和清欠台账,准确、完整地统计和记录欠薪和欠薪偿还情况。企业必须制定欠薪偿还计划,明确清偿欠薪的资金来源和时间安排。改制企业必须在改制方案中明确提出解决欠薪的办法。国有特困企业,应当充分利用退出政策,清偿拖欠的职工工资;停产、半停产企业,在取得收入时,应当优先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依法破产和政策性破产的企业,在取得破产清算资金时,应当按照清偿顺序依法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对于生产经营正常,但由于缺乏流动资金造成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加快资金回收,清偿拖欠的职工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