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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系列杀童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4:40 北京晚报

  本报黑龙江讯据《生活报》报道,昨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28”案件被告人宫润伯杀人、猥亵儿童一案进行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合计661840元。

  此次庭审从8时到11时,历时3个小时。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犯罪
事实供认不讳。宣判以后,宫润伯当庭表示不上诉。宫润伯,男,1973年7月6日生,佳木斯市东风区居民。1996年因强奸幼女被判有期徒刑8年,2004年刑满释放,无业。

  经审讯和现场勘察,公安机关初步确认了已有5名儿童被宫润伯所害,并查实了被害人的身份。经对遗留在现场的血迹和牙齿等进行进一步勘察和DNA检验,又发现另一男性儿童遇害。犯罪嫌疑人宫润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供认了曾杀害一名流浪儿童的罪行。被告人宫润伯在2005年3月至2006年2月期间,先后将6名未成年人从路途或网吧骗至租房处,进行猥亵并杀害。随后,宫润伯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X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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