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黄宏生香港获刑,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4: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官称是商业罪案中最严重的一类

  本报讯记者吴江报道:昨日,创维董事局前主席黄宏生案在香港正式宣判,继本月初认定罪名成立后,昨日庭审,黄宏生及其胞弟黄培升均获刑六年。

  昨日,法庭指出,在2000年11月至2004年10月,两被告偷取属于创维旗下公司逾50
00万元款项,另串谋讹称王鹏出任创维顾问,作为假象,使创维授予一批1875万股股份,行使价为0.366元的认股权。首被告另于2001年1月至6月,偷取创维集团的50万元款项。法官在判案时表示,这次是商业罪案中最严重的一类。

  (日京/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