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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低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管道液化石油气降0.22元/立方米;管道代天然气降0.48元/立方米;20万户居民受惠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蓝岚、实习生张憬淳报道:昨日,市物价局下发通知,调低广州市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其中区域性管道液化石油气由15.00元/立方米调整为14.78元/立方米,区域性管道代天然气居民用户由6.94元/立方米调整为6.46元/立方米。据了解,目前全市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将近20万户。

  物价局表示,按规定,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以进口气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以液化石油气(简称“LPG”)国际市场合同价格(简称“CP报价”)为依据;以国产气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以LPG广州石化挂牌价为依据。当CP报价或广州石化挂牌价连续10日的平均价格上下浮动超过物价部门原核定经营企业气价时,区域性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向物价部门提出调价申请。为保持气价的相对稳定,当CP报价或广州石化挂牌价连续10日的平均价格上下浮动不足10%时,气价不作调整。

  近期,广州市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持续下调,物价部门经测算,区域性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应调整为:居民用户为14.78元/立方米,其他用户为16.54元/立方米;区域性管道代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居民用户为6.46元/立方米,其他用户为7.17元/立方米。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有市煤气公司、广州市国威管道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金冠燃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经营区域性管道燃气,主要向江南小区、雅居乐南湖半岛、逸彩庭园、税辉花园、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等近20万户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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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个月涨了3元为何不听证?

  

  有关人士释疑:进价不稳定,影响范围小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李丽铃、张憬淳报道:昨日,物价局宣布区域管道气降价。然而,记者发现,区域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去年10月份还是11.8元/立方米,而目前已飚至15元/立方米,换言之,在不到9个月的时间里,区域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每立方已涨了3.2元!

  据了解,去年10月15日,广州对区域管道气作出调价,其中区域管道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从11.8元/立方米涨至13元/立方米,每方涨1.2元,代天然气居民用户从5.40元/立方米涨至6.17元/立方米,每方涨0.77元,其他用户为6.86元/立方米。此后,区域管道液气化涨到了15元/立方米,两次调价累计升幅达3.2元/立方。

  既然拥有60万用户的油制管道气价上调必须召开听证会,那为何20万用户的区域性管道气涨价这么大的涨幅却不用开听证会?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煤气公司经营的广州管道燃气主网,约60万油制管道气用户,占着广州管道气主要份额,其管道气货源是从广石化或其他国家炼厂进货的,价格比较稳定。油制管道气价格如果调整,涉及范围广,必须召开听证会。

  该负责人解释,广州区域性管道燃气是指除广州市油制管道气管网以外,由合法经营主体在一定区域内经营的管道燃气,实行政府定价。该负责人强调,“涨价都是企业提出了申请,物价部门发文批准的。”这位负责人指出,区域管道气由相对小一点的多家公司经营,主要是从国外进货,受国内外市场气价影响更直接,政府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因此涨价无需听证。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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