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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7: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哈尔滨7月14日专电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调动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积极性,促进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哈尔滨市近日对市区内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作出调整,公益性岗位月补贴额提高至529元。

  据介绍,调整前,哈尔滨市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岗位补贴平均为每月400元。公益性岗位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哈尔滨市再就业资金全额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年
黑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公益性岗位单位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哈尔滨市再就业资金全额补贴,住房公积金按上年市区公益性岗位工资的8%缴纳。(记者王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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