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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店卖盗版至少罚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0:55 东南快报

  昨天,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8部门在京发布《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宣布从今天起开始“反盗版百日行动”。根据公告,从今年7月16日开始,经营单位销售100张以下盗版光盘,将视情节处以1万至5万元罚款;销售100张以上盗版光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此次是全国最大一次集中治理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0月25日。全国“扫黄打非
”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介绍,本次活动打击的重点是经营、使用盗版光盘的经营场所和单位,以及销售盗版光盘的无证经营者和游商、地摊小贩。

  根据《公告》,在公示期结束后,一旦在他们的经营场所内发现100张以下的盗版音像、软件制品,各地的文化、版权行政部门将没收违法音像、软件制品,没收他们的违法所得,同时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对于一次经营盗版音像、软件制品100张以上,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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