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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塔男子”被拘七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1: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7月13日,本报报道了“妻子要离婚丈夫欲跳塔”最后被救下一事。记者昨天从阜阳市颍东公安分局获悉,该男子因妨碍社会治安被拘留。

  据颍东区公安分局有关人员介绍,7月12日上午,颍东区辛桥办事处里洼行政村杨桥集南60米处,一名男子爬上电信转播塔顶欲跳塔轻生。该局主要负责人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组织营救工作。该市消防支队官兵和阜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也派员赶到现场。后经民
警4个多小时劝说,李某终于从塔顶爬了下来。目前,李某已被该局以妨碍社会治安拘留7天。

  (范小虎 本报记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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