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民居卖到瑞典”续 古民居被鉴定为文物不准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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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1:36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石台县人民政府负责人14日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原计划在今年8月出卖、搬迁到瑞典的皖南古民居“翠屏居”,现经文物管理部门鉴定为文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这一古民居不得转让到国外。 今年6月初,瑞典哥德堡号仿古商船商务经理简恩·瑞德克与石台县珂田乡源头村的“翠屏居”房主达成协议,准备以20万元人民币买下这幢徽式古民居,计划8月份整体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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