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处罚不服 听证讨“说法” 这是我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以来的首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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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1: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接到罚单后如果有异议,被处罚单位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给自己“讲道理”的机会——昨天,合肥市蜀山区就一起建筑垃圾乱倒案进行公开听证,据了解,这是我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的首例听证会。 申请此次听证会的是安徽建川公司。今年4月26日,蜀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建川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重大案件调查组,通过调查证实:2005年10月至200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蜀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拟对该公司依法处罚10万元,并要求该公司立即清运这4万多立方米建筑垃圾,并于6月18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该公司随后要求举行听证会。 昨天的听证会上,围绕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等,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意见,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明内容,当事人也进行了陈述、申辩和质证。 蜀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李飞表示,举办此次听证会,不仅是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观点,尊重他们的法律权利,更是通过程序实现公平公正,体现政府部门依法办事的态度,他们将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理由的基础上,根据案件事实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沙歌 潘伟 红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