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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禁用名人代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2:26 海峡都市报

  N钟欣

  本报讯 药品广告中不得用名人代言来忽悠消费者。国家工商总局昨日明确表示:严禁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对此类广告,最重可以停止商家做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下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药品广告不明显标注通用名称等行为。还要建立广告监管公告制度,对于已经处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要通过公告进行曝光;对于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的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向社会发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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