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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客运收费9月起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2:34 深圳商报

  公交客运收费9月起明码标价

  站牌上采用阶梯价目表,乘客对各乘车区间价位一目了然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9月1日起,我市公交客运收费将全面实行明码标价,乘客在上车前就能清楚地了解乘坐这趟车要花多少钱。按规定,我市所有大中巴公
交车、出租车、公交站牌及长途客运站等均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其中,公交站牌上采用阶梯价目表的方式进行标价,使乘客对各乘车区间的价位一目了然,这在全国公交系统还是首创。大中巴公交车及公交站牌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线路名称、经营企业名称和服务电话、起始站点里程、全程票价、线路图及行李费、过路费、过隧道费、夜间费等有关收取方式说明;实行分段收费的要标明计价单位和梯形价目表;公交站牌须标明首末班车发车时间、班车方向、下一站点名称、全程途经站点(本站站点名称应做醒目标示)。长途客运站还应标明班车所属省份、终点站、车型、营运里程、发车时间、途经站点、当天实际执行价格、平时上限票价、春运上限票价(平时空白)、车站投诉电话等内容。

  出租车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起步、跳表、等候等基本收费项目和标准,行李费、夜间服务费、过桥、过路、过渡、过隧道等附加收费项目和标准。

  此外,所有公交客运收费均应标明价格举报电话和运政管理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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