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廉租住房补贴本月受理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2:34 深圳商报

  【本报讯】如果您的家庭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已连续6个月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二是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三是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那么您就可以申请今年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我市2006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将于7月2
4日至8月4日受理申请。

  今年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从2006年7月起计发。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7月17日至21日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明,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工作站领取《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采取在规定时间内全市统一受理申请,逐级审核、社区公示、区级住宅(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的方式办理,尤其增加了以区住宅(建设)局的名义在各社区内发布受理申请的公告,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今年受理申请的地点由往年的各街道办事处改为社区工作站,增加了受理申请点,加大了该项工作的便民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