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漏电13岁童工中电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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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3:25 山西晚报 | |||||||||
事发祁县齐飞玻璃器皿厂,厂方最终以8.5万元“了结”此事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尚云)因为生产设备漏电,13岁的童工宋东瑞在祁县齐飞玻璃器皿厂工作时中电身亡,另有5名工人受伤。今天,企业赔偿死者家属8.5万元私下“了结”了这起事故。
宋东瑞是临汾市曲沃县曲村镇方城村人,到下个月才满14周岁。2月10日,他经人介绍随哥哥来到祁县齐飞玻璃器皿厂打工。哥哥宋东凯15岁,兄弟俩在厂里都是干“传料”的活儿,每个月出满勤能挣500元。7月11日凌晨1时许,父母接到大儿子宋东凯打来的电话后,连夜租车赶往祁县,当晚在祁县人民医院太平间里看到了小儿子宋东瑞的尸体。 介绍东瑞来该厂打工的是55岁的曲沃人路相杰,他在该厂工作有两三年了,“玻璃厂的活儿轻,也不需要什么技术,适合小孩干。”他说,雇小孩干活一个月花500元,同样的活儿用成年人得花800多元,所以厂里都愿意雇孩子。齐飞玻璃器皿厂总共有200多个工人,据路相杰说,“跟东瑞年龄一样的有四五个”。宋东凯说,厂里为了避免检查,年龄小的都上晚班和夜班。 厂方负责处理事故赔偿的代表称:“我们最多能给8万元,祁县的行情才5万元。”厂方始终没有跟东瑞哥俩签订用工合同,“他来的时候说自己18岁啦!”厂方代表称不知道东瑞是童工。 “厂里最后给了8.5万元,孩子的尸体已经拉回曲沃安葬了”,东瑞父母今天告诉记者,大儿子也随父母回了老家。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