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湘矿工讨薪未果自爆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3:39 京华时报

  到公安局讨要矿主所欠工资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韶关市政府有关部门13日通报称,13日下午3时35分左右,一名湖南籍男子在翁源县公安局门口引爆随身携带的爆炸物,该男子当场死亡。爆炸未伤及其他人员。据调查,死者是到公安局讨要矿主所欠工钱未果,引发自爆行为。

  13日下午3时30分左右,翁源县城区公安局斜对面一家士多女店主刚刚走向店内,突然“轰”的一声巨响从翁源县公安局方向传来,感觉异常的女店主出门查看时,发现公安局一楼大厅的大门口已被浓烟笼罩。

  “爆炸声吓了我一大跳。”当时正好路过公安局门前的黄先生看到,几乎就在巨响的同时,一名男子神色慌张,满脸惊恐地从公安局一楼跑出来。黄先生对记者介绍称,当时,附近百余名听到爆炸声的市民纷纷前来查看究竟,不到两分钟,在公安局办公大楼上班的民警纷纷冲出来,迅速拉开警戒线对事发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疏散围观的人群维持秩序。

  “等到浓烟过后,我们看到公安局大楼一楼值班的地方一片狼藉,大厅的窗户玻璃被炸毁,楼顶上的天花板也被炸飞,大厅四处墙壁可以看到被炸飞的黑红色的物体。”一名目击者描述当时事发时的情景时说到。

  有知情者透露,事发不久,民警在对现场勘查后,通知该县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用蛇皮袋将一名被炸得面目全非的男子尸体运走。记者采访得知,此次爆炸事件并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13日晚11时许,经当地政府部门证实,在该起事件中引发自制炸弹爆炸的男子现年44岁,名叫刘英球,湖南籍,在翁源打工,未婚。今年初,刘英球来到翁源县一个非法开采的矿山打工,前一段时间,翁源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所在打工的矿山进行查封,矿主闻风逃脱。13日下午,刘英球来到该县公安局反映称公安局查封了矿山,矿老板也逃走了,没有付工钱给他,要求公安局将矿老板所欠的工钱付给他。当时公安局的民警接待他时,进行了解释工作,刘英球听后没有说话就走了,后来到公安局门口就引爆了爆炸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