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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被判为大风肇事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3:39 京华时报

  不明物体空袭路人现场留下工地板材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韩京晶)在公交车站等车的马女士被不明物砸伤,民警在现场发现了一块来自附近工地的压缩板。昨天,二中院判令工地建筑方北京恒业宏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赔偿马女士5700余元。

  去年11月5日晚7点,马女士在丰台区王佐镇恒兴商业城附近的公交车站等车时,忽然被从车站西侧飞来的一块不明物体砸伤,当场昏迷。民警经现场调查后出具了证明:马女士在车站等车时风特别大,被不明物体砸伤。车站西侧是工地临时搭建的工棚,工棚上有一块约长2米、宽1.3米的黑色压缩板正好被大风刮到马女士旁。

  马女士伤愈后要求对工棚负有管理责任的建筑公司进行赔偿。二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中不能证明现场有其他可能砸伤马女士的物体,应推定马女士受伤是建筑公司的压缩板砸伤所致。建筑公司也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因此判令建筑公司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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