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歹徒列车上挥刀刺死乘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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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3:39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权伍琦 记者 陈云朋)5月31日,在大连开往加格达奇的2061次旅客列车上,两男子将刀挥向乘警,造成3名乘警一死两伤。昨天,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二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事发当日,2061次列车驶入吉林省通榆县境内,2号车厢的列车员开始在车厢内巡视。他看到一名20岁左右的男青年,衣袖里藏着一把尖刀,周围旅客非常恐慌。列车员将
三名乘警和列车长再次来到车厢,持刀男子仍拒绝交出刀具。就在乘警上前强行收缴时,这名男子挣脱乘警的手,一刀刺向了裴永奎的胸部。这时坐在行凶者身旁的男子也站起来,拿起桌上的啤酒瓶,砸在乘警长张雪发的头部。三名乘警和列车长一起上前制止两人的行为,他们疯狂地向乘警身上刺去。裴永奎身中13刀,邢庆续身中5刀。 此时,列车已进站,两人趁乱跳车逃跑。随后,他们跑到火车站附近一所废弃的房子内。为了拿回遗落在车上的行李,他们打电话报警,称在车上与人打架,被推下了列车。当时,乘警已经和吉林警方取得了联系,吉林警方将二人抓获。 据二人交代,他们叫林月友和林月成,分别为22岁和19岁。上车前,为了防身,林月友携带了一把尖刀。法庭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公然在公共场所对履行职务的列车乘警行凶,造成一死两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系共同犯罪。法庭考虑到林月成年龄较小,认罪态度较好,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裴永奎后背部的致命伤是其所为,判决被告人林月友死刑,林月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