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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抓住新农村建设有利契机试点村成立村民理事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4:03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记者 赵宏光)延寿县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在全县14个试点村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议事会),提高了村民参与议事和决策的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广大农民所盼望的、关注的,也是最受益的。因此,参与议事和决策的积极性较高。延寿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14个(其中有4个县级试点村)村必须全部组建村民理事会(议事会)。基本原则是必须通过村民选举;尽量吸
收“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人员参加;对于较大的村以屯为单位建立理事(议事)小组,管理本屯事务。每个村的村民理事会(议事会)要围绕农民最关心的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搞好“一事一议”,把广大农民议事、决事、管事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逐步解决“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截至6月中旬,全县14个试点村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

  以村屯环境卫生治理为契机,建立村规民约(村民行为规章)。按照村民参与制定、管理约束村民的原则,逐步使农民形成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积极参与公共事业建设和管理,保护环境,反对封建迷信,处理好家庭成员及邻里关系等公共道德和社会美德。截至6月末,14个试点村全部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

  村“两委”班子要加强对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的指导,做到“多支持、多沟通、多服务、少干预”。通过村民理事会(议事会)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使他们在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的教育引导和村规民约的规范约束下,增强建设家园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实现建立新机制、建设新家园、培育新农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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