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知要求:灾害后24小时内上报救灾防病信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4:03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卫生部获悉,《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将自2006年8月1日起实行,用以规范国家救灾防病的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准备地掌握救灾防病工作相关信息,保障救灾防病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卫生部制定的这一规范要求,事件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基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