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学博士质疑牙防组认证资质状告卫生部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5:09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因质疑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上的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资质,法学博士李刚将全国牙防组的上级主管单位卫生部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该认证标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同时,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及北京家和物美商业有限公司也一并成为被告。昨天上午,朝阳法院经开庭审理当庭裁定驳回了李刚的诉讼请求。

  2005年9月16日,李刚购买乐天木糖醇无糖口香糖后发现,该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的全
国牙防组的认证标志已经过期。他同时认为,全国牙防组及其内设的“口腔保健用品专家评审委员会”不具有口腔保健品或卫生用品的认证机构资格,其“认证”行为属于非法。

  在庭审中,卫生部的代理人表示,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是根据多年认证程序和检验标准科学作出的,是认真负责的。目前,国家对于口腔防治尚没有统一的认证指导规范和规则。但国家认监委之前曾明确表示,全国牙防组的认证符合法律规定。目前,他们作为相关领域的管理部门,与认监委正积极运作希望将此口腔保健品的认证工作纳入国家认证认可体系中,并正准备着手起草相关认证规则及技术规范。因此,全国牙防组的行为不存在欺诈。

  法院认为,全国牙防组系接受乐天公司的委托进行认证,决定采用该“认证标志”并通过流通领域将带有该“认证标志”的产品出售给消费者均系乐天公司所为,所以全国牙防组与原告之间并不存在直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原告以其作为消费者权益被侵犯为由要求卫生部承担责任缺乏依据。对于其主张的牙防组进行违法认证、卫生部未尽管理义务等,法院认为属行政管理范畴,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记者 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