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起争议生父先付两年抚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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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5:2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亲生父亲不肯尽抚养义务,未领结婚证的母亲作为兰兰(化名)法定代理人,把兰兰的父亲告上法庭,索要15万抚养费(详见本报5月11日报道)。昨日,厦门市海沧区法院一审判决:兰兰父亲应支付兰兰自出生至起诉时的抚养费7250元(按每月250元计算)。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亲生父亲,对原告负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应支付原告相应抚养费。原告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抚养,被告应支付原告自出生至起诉时的抚养费(从200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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