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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讨回欠款 老板也变“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6:0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晓)律师事务所接受代理,为一建筑老板追回了100余万的欠款后,按约定应收12万元的律师费,该老板竟过河拆桥,称没钱支付,一拖就是一年,律师将该老板告上法院。昨日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

  律师方称,2004年4月23日,重庆某建筑公司的老板陈某称遭遇“老赖”被拖欠了百万余元的工程款,四年多一直无法收回。双方协商一致后,签下了委托合同。商定律师费根
据收回欠款金额的10%缴纳。该所两律师前后两次收回了40万元及80万元的工程款本金和利息。事后他们多次找到陈,要律师费12万元。谁知刚讨回巨款的陈自己竟也成了“老赖”,说“没有钱”,拒绝支付。

  昨日,陈某没有出庭。法庭进行缺席审判表示要先查实陈收回欠款的实际金额。事后记者拨通陈某的手机,但接电话的男子称自己不是陈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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