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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病人救治成难题(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8:06 华商网-华商报

  

无主病人救治成难题(图)
在医院经营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当一些意外事故发生后,120急救车将事故中受伤的病人送到医院,而这些人往往在救治过程中,没有家属陪同,没有人支付救治费用,这部分病人被医院称做“无主病人”。而对于无主病人的施救是否得力,事后医院往往会遭到家属的质疑;无主病人救治生还后医疗费用的支付也成了难题,这一系列问题困扰着许多医院。

  ■现象:无主病人医疗费难追偿

  无主病人往往都是在病情危急、病人身份未明的情况下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急诊入院,病人大多都无自主行为能力。经过抢救,病人生还,而医院往往却又找不到相关人员进行追偿医药费,有的病人甚至在康复后偷偷溜走,从而给医院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由于医院在抢救过程中有时会忽视相关证据的记录与保存,因此,一旦病人抢救无效死亡,病人家属就认为医院没有对伤者进行及时救治,到医院闹事,纠集亲朋好友堵医院大门、悬挂横幅。医院也因此陷入医疗纠纷之中。

  据了解,无主病人一般都是被送到一些公立医院进行抢救,因此,无主病人欠费和治疗矛盾主要集中在这些公立医院,从而令许多公立医院陷入尴尬状况。

  ■医院:行走在医德与行规之间

  由于以上现象的存在,所以各医院对送来的无主病人是否予以收治,也存在着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对送来的任何病人不能放手不管,做出违背医德的行为。而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的各个医院在接收无主病人后,就需要垫付患者的治疗费用。至于民政部门会不会给予补助,那是容不得院方多想的。

  作为一个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要求医院完全不计较金钱是不现实的,一家公立医院院长如是说。病人抢救生还后,医疗欠费成了医院当前最“头痛”的问题。联系到家属的,医院在向病人家属催费过程中,经常会吃闭门羹,甚至被人指鼻子骂。有主病人的欠费如此难讨,那无主的病人,谁为其买单则更是一个难题。据了解,西安多家公立医院因救治无主病人而支付的医疗费用,从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

  那么,到底谁该为这些无主的病人买单?医院因救治无主病人而背负的巨额医疗费用,谁来补偿?

  ■民政部门:资金保证有困难

  据了解,民政部门从1986年开始就按上级有关文件的指示,对城市自流人口中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负责实施救济。各辖区内,一旦发现有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该辖区街道办事处会同驻地派出所具体负责对病人的救助。需要送往医院治疗的,入院时要向收治医院出示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遇到紧急情况,可责令医院先行收治,后补办介绍证明。为保证对这类无主病人的有效救治,民政部门还要求,必须将病人送往二级以上医院救治。西安市财政每年也拨付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支付各医院为收治无主病人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但据了解,这部分资金与实际产生的费用之间存在着很大缺口,用医院的说法就是“杯水车薪”。

  ■律师:医院慎用“私了”方式

  对于现实中无主病人死亡后一群人大闹医院的现象,很多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往往会选择与患者家属“私了”解决。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部主任杨征律师认为,作为医院有救治病人的义务,家属有质疑医院的权利,如果医院在实施救治中确无过错责任,那么就应慎用“私了”协商方式,而应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医院通常会忙于抢救而疏忽证据保存环节,导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患纠纷时出现举证不力的问题。因此,医院要注意对无主病人的抢救行为做出完整、真实、准确的记录,包括病历的书写、病程记录、护理记录、死亡记录等。

  患者家属对死因有异议时,医院可及时向死者家属建议进行尸检。一般而言,尸检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并且应当由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本报记者孙建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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