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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厅局级领导干部研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7月14日电(记者肖玮)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今天下午举行厅局级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交流会。与会者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对如何切实解决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和不规范执法行为、如何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等,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高检院办公厅、侦查监督厅、渎职侵权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研究室和检察日报社主要负责人在研讨交流会上,分别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作了发言,交流了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经验和体会。

  与会者在研讨交流中认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把握检察体制改革的政治方向,从根本上讲,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探索建立和完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刻剖析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办案工作中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衡量渎职侵权案件的质量和效果。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预防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性质和定位,深刻认识预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要自觉地分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律观念的本质区别,自觉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实践活动,而不能盲目地、被动地受西方思潮、法律观念的影响。要充分认识公平正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紧密关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检察新闻宣传事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高检院领导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通过高检院局域网视频点播系统收看了现场转播。据悉,为了开好这次研讨交流会,各厅局级单位的负责同志带头学习和研讨,19个厅局级单位共撰写出了42篇质量较高的理论研讨文章。

肖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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