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法律援助下到街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9:09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陈麒麟 通讯员向海燕 实习生严毅芬 巴雯)今起,晨报律师团成员将入驻江汉区13个法援工作站,同区法律援助工作者一道,处理法援案件,维护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 昨日,江汉区各街法援工作站挂牌,并宣布“放低援助门槛,简化援助程序”:辖区内所有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和外来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只须到各街法援工作站办理
首名获“快捷”援助的是农民工黄开志,他是湖北麻城人,在民意街一带做“扁担”。昨日下午,他到民意法援工作站寻求帮助——今年5月,他为一家装饰材料公司做搬运,老板承诺支付500元工资。但工作结束后,老板只付了200元,另300元迟迟未给。 民意法援工作站站长王胜利听完黄的讲述后,立即为他办理了法援手续,并与律师一起找到欠薪老板,对该老板进行了法律教育。老板当场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给付了余下的工钱。 据悉,以往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需到区司法局填写《申请表》,提交经济状况证明,在10个工作日后,才能获知自己能否获得法律援助。 晨报律师团联手江汉区法援工作站后,将积极配合工作站的工作,接受工作站指定法援案件,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