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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0:07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秦杰通讯员向海燕实习生张晓洁)“凡从事不稳定、低收入(月收入低于500元)工作的外来农民,均可享受法律援助”,这是记者昨在江汉区民权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大会了解到的。据悉,我市各街道将全面成立法律援助站。

  据介绍,我市法律援助站将降低“门槛”,来求助的公民带上有效证明自己是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农民工讨工资,都不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查。此外,还包括持有下岗
证,享受政府低保的家庭成员,持残疾证无固定收入的当事人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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