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内地香港互认民商事案件判决 昨已签署《安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0:3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昨日在香港签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分别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区政府在《安排》文本上签字。黄松有在签字仪式上致辞时指出,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问题是内地与香港特区司法协助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