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卫生部获悉 救灾防病信息24小时内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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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0:4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记者昨日从卫生部获悉,《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将自2006年8月1日起实行,用以规范国家救灾防病的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保障救灾防病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卫生部制定的这一规范要求,初次报告除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外,必须上报书面报告,时限为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认发生灾害后24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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