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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又成投诉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3:25 新闻晚报
记者沙情奕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热线获悉,消费者反映房屋中介公司操作不规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投诉成为近期的热点。

  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出台,房产交易总量有所减少,一些房屋中介公司急于求成,竟违规操作。消费者王小姐反映,她于今年4月9日与某房产中介公司协定购买位于武宁南路的一套商品房,且支付了两万元意向金,并商定好于5月9日付清房款,办理过户手续。但到
了5月9日,当消费者与该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办理过户手续了,对方才告诉她,该房屋还没拿到房产证,不能签合同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王小姐认为,中介公司在提供中介服务时没有尽到事先审核的义务,致使交易无法进行,要求中介公司退回两万元意向金。但中介公司却告诉她,要等到房东将房子卖掉才能退还她的意向金,王小姐感觉不能接受,投诉至消保委。

  消保委认为,房屋中介公司应在接受委托中介前,履行对房源情况的审查了解义务,特别是房屋产权证等重要文件,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房屋买卖信息。由于该中介公司失职,造成房屋交易不成功,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中介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将责任转嫁给消费者。消费者在委托中介公司购买房屋前,应要求公司提供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在签订居间协议时也要看清相关条款,避免造成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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