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名人以“患者”名义做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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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5:5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北京消息:国家工商总局14日下发通知,今年下半年全国广告监测检查将重点检查、公告、曝光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据介绍,这次整治中,将重点查处广告中的6种行为,包括: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消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对涉嫌违法广告早发现、早定性、早查处,防止对消费者和公共利益造成更大损害。通过整治消除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对经营、发布恶性虚假广告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惩。对负有责任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对于监测检查、药监部门移交、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涉嫌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要重点依法查处,有效震慑违法者。特别是对为假药、劣药,以及添加药物保健食品发布广告的,要坚决严厉打击。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建立广告监管公告制度,对于已经处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通过公告进行曝光。对于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及时向社会发出警示,提醒公众注意识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