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特区法院将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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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6:15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14日在香港签署。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指出,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问题是内地与香港特区司法协助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两地法律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黄海陈思武X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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