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 全省平均火化率达到93%以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2:5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马智晔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殡葬改革“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提出到2008年底,全省实行火葬的区域将扩大到所有县(市、区),到2010年底,全省平均火化率达到93%以上。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预计我省殡仪馆总数将达到66所,至2007年底,新建殡仪馆8所,除明溪、柘荣两个人口较少的县可暂时不建外,全省所有的市、县均有殡仪馆。至2010年底全省的殡仪馆均应达到国家颁发的三级以上标准,其中应有20%的殡仪馆达到国家颁发的二级以上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