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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盗版百张以上将被吊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7:3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7月15日讯 (记者袁锋)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10部门自今天起至10月25日,在全省联合开展为期100天左右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

  据介绍,“反盗版百日行动”将重点整治从事盗版制品经营活动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取缔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深挖制售盗版制品的非法印刷、复制、仓储窝点,严惩从事
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不法分子。这是自集中开展侵权盗版“严打”活动以来,历时最长、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行动。

  根据行动公告,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没收违法制品、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由行政许可部门依法吊销其许可证,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和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文化行政部门统一举报电话为12318。此次行动提出,对行政部门及其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从事、纵容、包庇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向各级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举报电话为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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