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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光盘最少罚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8:4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郭鲲)1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8部门在京发布《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宣布从当天起开始“反盗版百日行动”。根据公告,从今年8月16日开始,经营单位销售100张以下盗版光盘,将视情节处以1万至5万元罚款;销售100张以上盗版光盘,最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此次是全国最大一次集中治理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0月25日。本次行动主要针
对四类对象:一是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场所,以及相关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二是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无证经营者以及游商、地摊;三是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生产源头;四是各种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场所的主办单位。

  对于音像、软件制品的经营者,在公示期结束后,一旦在他们的经营场所内发现100张以下的盗版音像、软件制品,各地的文化、版权行政部门将没收违法音像、软件制品,没收他们的违法所得,同时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对于一次经营盗版音像、软件制品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为经营盗版音像、软件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者,文化、版权行政部门将吊销其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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