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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光盘最少罚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09:54 青年时报

  据新华社电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8部门14日在京发布《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宣布从15日起开始“反盗版百日行动”。

  根据公告,从今年8月16日开始,经营单位销售100张以下盗版光盘,将视情节处以1万至5万元罚款;销售100张以上盗版光盘,最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打击重点 贩卖使用盗版光盘

  此次是全国最大一次集中治理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0月25日。本次活动打击的重点是经营、使用盗版光盘的经营场所和单位,以及销售盗版光盘的无证经营者和游商、地摊小贩。

  ◆分两阶段 前一个月只查不罚

  根据《公告》,本次反盗版活动分为两个阶段,从昨日到8月15日,各地文化、版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向辖区内所有音像、计算机制品经营场所张贴《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从8月16日到10月15日,各地相关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以及批发、零售、出租、放印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行动。

  ◆加大力度监察部门首次参与

  本次活动,国家监察部也在其中,这也是监察部首次加入到反盗版活动中来。据了解,监察部在活动中主要是对那些执法不严的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并重点对相关行政部门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从事、纵容、包庇盗版制品制造、销售的不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地监察机关举报电话是:12380。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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