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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到底怎么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13:35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沙情奕报道

  日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布,《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今年7月1日施行。该规定原本是对晚婚晚育等相关

  政策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不想反倒引起不少误解。一时间,网上大大小小的结婚
论坛、劳动保障12333咨询热线都忙活起来,“晚婚假到底该怎么休”成了热议焦点。

  ■晚婚假到底是10天还是17天?

  “大龄单身男女光棍们请注意,现在可享受的婚假累计为17天(须连休)……”,最近,网上这类好消息频频现身,惹得不少“大龄单身”们兴奋不已,以为自己赶上了好时候。其实,这纯属误会。按2004年公布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凡晚婚,都可享受7天的晚婚假;而最近公布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只是对7天的晚婚假进行了明确规定,并非又添加了7天假期。因此,您若是晚婚,那么可享受的是3天婚假加上7天晚婚假,总共是10天,而非17天。

  ■7·1前领证的晚婚者能享受“3+7”么?

  《若干规定》正式实施的日期是今年7月1日,于是引发不少人误解,以为只有7月1日之后结婚的人才可以享受“3+7”,其实不然。本市早在2004年就公布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对晚婚人士实行“3+7”的婚假了。

  ■遭遇节假日怎么算?

  按规定,晚婚10天假含双休日,且应一次性休完。如果遇到法定假日,也就是国家规定的10个假日(春节3天、国庆3天、“五一”3天、元旦1天)则顺延。

  ■婚假期间薪资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10天婚假期间的工资、奖金按如下原则确定: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婚假必须当年休掉吗?

  相关法律对婚假是否必须结婚当年休掉并无硬性规定,可由员工与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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