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追授王荣辉“模范检察官”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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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09: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合肥7月16日电(记者吴贻伙) 记者今天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鉴于安徽省灵璧县检察院已故反贪局局长王荣辉生前工作成绩卓著,先进事迹堪称楷模,最高人民检察院于7月13日作出决定,追授其“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王荣辉同志学习。此前,安徽省委政法委发出了向他学习的通知,安徽省检察院还为其追记一等功(本报曾作报道)。
王荣辉生前是灵璧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局长,1988年10月从部队转业后就来到该县检察院工作,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法纪科科长、反贪局局长。今年3月9日,他在参加完上级检察机关召开的反贪追逃工作会议返回途中,不幸遇车祸因公殉职,年仅51岁。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决定中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开展向王荣辉同志学习活动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吴贻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