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良:办理职务罪案有了“一案三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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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0:08 云网 | |||||||||
从今年7月1日起,云南省陆良县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实行“告知卡”、“自律卡”和“回访卡”监督办案。三种卡分别记录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应遵守的纪律和规定;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遵守和执行办案纪律、规定的情况;办案部门征求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对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等的意见和建议。记录情况还将纳入案件质量考评和年底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何赟 王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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