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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马启智强调对电厂进行刚性约束 没有脱硫设施一律不能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0:19 中国环境报

  傅莉莉 李更虎

  本报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马启智日前在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上指出,根据目前全区二氧化硫排放以及“十一五”期间电力项目进展情况,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超过“十五”末的2.41倍,减排任务十分艰巨。马启智强调,必须对电厂进行刚性约束,新(扩)建的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没有脱硫设施的老电厂也必须“补课”,否则一律不能开工。

  据了解,作为国家西电东送的组成部分,“十五”期间,宁夏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火力发电迅猛发展,装机容量已达500多万千瓦,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29.5万吨,超过“十五”总量控制指标9万多吨。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宁夏还将建设近千万瓦的火电机组,届时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达到40多万吨。截至目前,全区仅国电大武口发电厂两台10万千瓦的机组在建设脱硫设施,预计今年8月才可投入运营;马莲台电厂4×30千瓦脱硫设施刚开始建设,而其他火电企业的脱硫设施建设大部分仍处在项目论证、考察、可研或筹资阶段,进展十分缓慢。面对严峻的形势,宁夏自治区政府毅然决定,向没有脱硫设施的火电企业说“不”。

  宁夏环保局日前根据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一方面加大对新扩建电厂的监督力度,严格新扩建电力企业的“三同时”检查;一方面对老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排出工程进度,分配总量指标,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十一五”期间顺利完成削减总量的约束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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