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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县乡机关录用公务员可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2:09 现代金报

  据新华社杭州7月16日电(记者 谢云挺)记者从浙江省委组织部获悉,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浙江省近日出台系列新政策,其中规定县乡两级机关今后录用公务员要从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据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吴顺江介绍,从今年起到2010年的5年时间内,浙江力争做到全省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对此,新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
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由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免费代理。聘用期间,高校毕业生的薪酬、参保等所需费用,主要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承担。大专生的年总体收入应不低于当地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科生以上年总收入应略高于这一水平。

  吴顺江对记者说,新政策还规定,从2009年开始,浙江省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考

公务员主要从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满3年且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市级以上公务员时实行加分,凡报考欠发达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其它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

  吴顺江说,浙江省还结合高校毕业生在村和社区工作中可能碰到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定年限后通过市场自主择业的新政策。其中,对合同期未满而本人要求另行就业的,只要工作情况许可,可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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