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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灯晃眼 挥棍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2:16 新闻晚报
□通讯员 蔡宏毅

  晚报讯 只因交会车时对方司机打开大光灯晃了眼,大货车司机赖某就不依不饶,下车拦在对方车前讨说法,还把对方赶来处理纠纷的公司经理打成轻伤。日前,浦东张江地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赖某批准逮捕。

  6月5日晚上,赖某驾驶一辆卡车沿罗山路行驶。此时,从对面开过来一辆快递公司依维柯面包车。快交会时,两车均没有关掉大光灯。由于路小加上大光灯晃眼,两车只能慢
慢通过。赖某当时非常恼火,刹车质问对方司机“会开车吗?!”对方司机毫不示弱,双方就吵了起来。几分钟后,公司就在附近的该快递公司经理龙某听到吵闹声赶到现场,当其听了员工的介绍后,认为是小事情,没啥好争的,就让依维柯驾驶员马上把车开回公司。

  见依维柯要走,赖某跑到车前,不让车子走,非得要说个清楚。并从自己车子驾驶室里取出一根自来水白铁棍打向想拉开自己的龙某,龙某出于本能用手臂一挡,结果棍子正好打在他的手臂上。事后经司法鉴定,龙某的左尺骨中段骨折,已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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