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等六部委会签新规 外资购房实行实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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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5: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今天消息据今天《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外资进入房市或将受到严格的政策监管,其中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房产,必须实行实名制。记者日前获悉,一份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文件,已经由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委会签完毕。文件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市场准入、开发经营,以及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房产等三大领域,均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文件一旦正式实施,将只有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房企除外
此外,按照六部委目前的设想,今后机构和非中国居民购房,除了要求实名制,还需要有批准机构设立的证明、个人来中国工作或学习的时间等证明,才能去办理购买和登记手续。同时,外汇管理局也将会在结汇这个环节守住资金闸门,相关房产转让所得人民币资金,经合规性审核并确认按规定办理纳税等手续后,方允许购汇汇出。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外资购房,“商业存在”将是一个基本原则。今后,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外资单位,必须取得商务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营业执照。(丁矛) (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