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工作时被害 法院判东家赔偿1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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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6:09 汉网 | |||||||||
据《新闻晚报》报道 备受公众关注的保姆遇害,被害人家属状告东家索赔案,近日,上海徐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东家程先生应赔偿被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各类经济损失16万余元。 程先生请来王阿姨照顾患有脑瘫疾病的儿子,去年5月5日程先生的朋友郑岩鹏来到程家伺机行窃,当郑岩鹏进入程家遇到王阿姨时,他将王阿姨残忍地杀害。郑岩鹏已被法院
法院认为,王阿姨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程某作为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