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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可申请工会助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7:0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彪)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农民工子女上大学,今年可以向工会申请“助学金”。这是农民工子女首次被纳入该助学金的资助范围。记者日前从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获悉,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2006年“爱心助学”活动已正式启动,今年的助学活动把有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纳入了援助范围,其他援助资金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农民工子女首次纳入援助范围

  此次爱心助学的对象是考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享受当地城市低保、夫妻双方下岗失业、单亲女职工家庭、有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负责人于午顺表示,今年的助学活动扩大了助学范围,加大了援助力度。一是把有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纳入援助范围;二是不但对考入高校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援助,考入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的困难家庭子女也给予一定的资助;三是援助资金(入学交通费、第一个月生活费补贴)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考入本省高校的提高到400元,考入外省高校的提高到600元。

  60万元补助困难行业和地区

  于午顺表示,省总工会先行划拨60万元资金,为困难行业和地区开展活动进行适当补贴,同时,还采取结对帮扶、定期定额资助等多种援助形式,推动“爱心助学”活动深入开展。省总工会要求,生产工作正常的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入学补助由本单位解决,单位工会负责做好督促落实工作;破产和停产、半停产企业自行解决有困难的,所在单位工会应将困难职工子女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下岗、失业和低保证)复印件和个人申请及时上报,由所属市、产业工会安排解决;市、产业工会确有困难无法完全解决的,可报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统筹解决。

  今后每年秋季开展“爱心助学”

  据悉,教育部门和录取高校将继续落实好教育“绿色通道”政策,将“奖、贷、助、补、减、免”等多项助学扶贫政策落到实处,从诸多环节保证家庭困难的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民政部门在做好对城市低保户日常救助的同时,采取“送路费、送学费”等一次性资助形式,加大救助力度。省总工会、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决定,今后每年的秋季都要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爱心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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