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 骗取登记 “中国之友基金会”被撤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1:2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民政部近日公布处理决定,依法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登记”行为的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撤销登记。 据民政部介绍,2004年8月,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家旅游局向民政部发了《关于建议撤销“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登记的函》。函称,发现“中国之友”在1999年9月全国性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中,临时借款230万元应付登记,后又将资金抽走,有
2004年12月8日,民政部对此正式立案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在1999年9月全国性社会团体清理整顿中没有如实报告捐赠款退回情况,基本存款账户上注册资金和活动资金的总额始终没有达到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210万元,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行为,且始终处于连续违法状态。其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管理的通知》《关于清理整顿基金会的通知》中有关注册基金和活动基金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基金会除弄虚作假、骗取登记以外,还存在着内部管理混乱、私设银行账户、公益活动缺失及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一系列问题,早已无法正常发挥基金会的职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