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地质灾害3小时内须上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1:32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当前,全国已进入主汛期,地质灾害频发。为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国土资源部17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管辖范围内发生地质灾害后3小时内须上报国土资源部。 根据紧急通知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也须建立健全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随时启动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重大地质灾害,或者在滑坡、地下水监测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和险情,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于事发3小时内报国土资源部值班室,由国土资源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