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目录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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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1:32 石狮日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为促进城市社区、农村医药卫生工作发展,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方便、价格合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配送工作,并于日前公布了第一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 首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包括以下27种药品:注射用青霉素、阿莫西林胶囊、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对乙酰氨基酚片、双氯芬酸钾片、硝酸甘油片、复方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公布了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条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可根据目录、定点生产企业条件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定点生产的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生产销售。 | |||||||||